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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高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2022-09-09 17:58:30

根据《2022年烟台高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22年烟台高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2年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地点

烟台高新区医院(高新区海澜路9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1.报考不参加统一笔试H类岗位的考生。

2.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待笔试成绩公布后,请关注烟台高新区网站或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2022年烟台高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有关事项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以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且不低于报考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分数线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相应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复核。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复核处,由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第三步:缴费。复核通过的考生持经审查人、复核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缴费成功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名系统将于8月31日至9月9日开放,请未打印报名表和承诺书的考生及时登录打印。

四、资格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均需出示面试通知书,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附件2《2022年烟台高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23条,除2张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2022年烟台高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还需注意带齐相关材料:

1.应聘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招聘简章》附件4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交。

2.招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职称等方面要求的,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等。

3.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信,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招聘简章》附件4式样。截至2022年8月14日(含),应聘人员应具有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具有2年(含)以上二级医院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等招考岗位条件指,应聘人员在相应时间段内工作所属的医院一直为该等级。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上述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均要求按1:1的比例用A4纸单面复印,并按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必须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在资格审查时连同相关证件一并交工作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到烟台市卫健委高新区管理办公室综合科(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塔18楼1802房间);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到烟台市卫健委高新区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证明的,均视为弃权。

(四)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于9月8日前后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且接近报考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分数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接到递补通知后,24小时内未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

(五)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同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为确保顺利参加资格审查,建议考生资格审查前非必要不离开烟台市。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以免耽误资格审查。

(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按规定准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打印纸质版,下同),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1.山东省内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烟返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除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外所有省外来烟返烟人员,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烟后实行 5 天 4 检(前 3 天每天 1 次,每 2 次间隔大于 24 小时),同时做好健康监测。抵烟后 3 天内原则上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

3.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根据烟台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凭解除隔离通知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4.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根据烟台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凭解除隔离通知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5.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凡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向招聘单位进行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并于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6.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有资格审查前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室资格审查:

(1)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

(2)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

(3)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但不满10天者。

7.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现场资格审查: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现场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三)资格审查当天,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1)和《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测量体温,进入资格审查场所,未携带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入场。

(四)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五)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咨询电话:692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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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2: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5:无工作单位证明.doc

附件6: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doc

附件7: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附件8:来返烟人员自主申报平台系统二维码.doc

烟台市卫健委高新区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原标题:2022年烟台高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文章来源:http://www.ytgxq.gov.cn/art/2022/8/30/art_21341_2941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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